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现对今年申报2021年度清远市新闻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经评审通过的人员(详见附件1)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30日至7月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姓名或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期结束后,各单位要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及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详见附件2),并加具意见和加盖公章,于2022年7月15日前报送中共清远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1.中共清远市委宣传部办公室(清远市新闻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
联系人:黄丽娜
联系电话:3382321邮政编码:511518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8号市府机关大楼2号楼407室
2.清远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温翠仪、侯秀萍
联系电话:3382510邮政编码:511518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8号市府机关大楼2号楼503室
附件:1.2021年清远市新闻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认定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2.评委会评审及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清远市新闻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附件:1.2021年清远市新闻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认定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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